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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新站高新区启动有奖征集形象LOGO活动

一、征集内容

新站高新区形象标识LOGO

 

二、征集时间

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10月1日(应征作品以寄出邮戳及电子邮件发出日期为准,截止时间后送达作品,不具有应征资格)。

 

三、组织机构

主办单位:新站高新区党工委、管委会

承办单位:新站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(党工委办公室)

 

四、作品要求

1、主题鲜明,寓意深刻,符合新站高新区“产业新城、生态新城、智慧新城”的发展定位。

2、形象标识LOGO应凸现新站高新区特色,展现独特的生态地域优势,彰显独具魅力的历史文化特色。

3、创意独特,有丰富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,兼具中国风格和国际化元素,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。

4、高雅美观,形式简洁,便于识别、记忆和推广,适合长期固定使用、印刷、雕塑以及在各种介质的媒体上传播。

 

五、提交应征作品要求

1、本次征集活动以应征作品为对象进行征集、评选。对于每幅应征作品,投稿人以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交包括《报名表》、《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》(含构思创意及设计说明)等文件。(注: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,须将2份文件以压缩格式发送,压缩包名称格式为:“姓名XXX”-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;如以信函方式提交,须将所有文件按规定格式刻制成数据光盘。)

2、所提交的形象标识LOGO设计图稿件中,不得出现任何与创作者有关的信息,所有此类信息只须填写在《报名表》中。

3、作品要求有具体的文字说明及创意理念介绍,有助于专家评选时对作品的理解(500字以内)。

4、形象标识LOGO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(210mm×297mm),分辨率至少为300dpi,以JPG格式提供图片文件,同时提供矢量原始设计图,以便主办单位用于宣传活动。

5、应征作品内容应积极健康向上,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标准。

6、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稿和原始编辑文件,以便入围后予以确认及调用。

 

六、活动规则

1、作品人数不限,多人合作视为团体策划、创意和设计。

2、投稿数量不限,必须为投稿单位或个人原创。

3、获奖作品将根据我国《著作权法》有关规定和投稿人的承诺,其著作权全部归主办单位所有,即主办单位拥有该作品知识产权,包括著作权、使用权和发布权等,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、组合和应用。

4、参投作品应为原创,如涉及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,一律由作者本人负责,主办单位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。

5、凡参加征集活动的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接受本声明内容。

6、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 

七、评选方式与奖励

本次活动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主办方将组织专家评审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。

1、奖项设置

参与奖:50名(每人奖励100元)

入围奖:20名(每人奖励200元)

优秀奖:10名(每人奖励2000元)

特等奖:1名(奖励30000元)

2、承办单位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(参与奖除外)。

3、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,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。

4、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证书交付作品的创作者或其指定的代表。创作者1人以上的,主办单位将奖金和获奖证书交付《报名表》中“创作者”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。

获奖作品将通过新站高新区门户网站、“合肥新站区”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。

新站高新区门户网站网址: https://www.hfxz.gov.cn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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